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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火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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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虽说联邦政府表面上,是明令禁止对人或物使用异能的,但是这仅仅只是建立在损坏公物,与他人的人生安全上。

  所有只要不对,人或者公物,造成损伤与伤害,没有打搅到他人,联邦政府也是可以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的。

  正所谓民不举,官不究,纵使是到了这个时代,也依旧是这一副模样。

  毕竟人不是,死板的,只会根据命令行事的程序与机器,人的神经太过于紧崩,人的神经是会崩断,坏掉的,而太过于松懈与懒惰,是会让人废掉的。

  张弛有度,才是为人,为国之道。

  而这个‘度’,是很难把握的。

  亦如慕青云现在的情况,慕青云的确是破坏了学校的公物,但是这件事说大也大,说小也小。

  这件事大吗?也确实挺大的,在明知道会触犯法律的情况下,公然违背联邦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,一句藐视联邦政府法律法规,就足以判处慕青云几年监禁了。

  那么这件事小吗?当然也非常的小,慕青云所做的,无非就是弄乱了周围两旁的绿化带,在地上开了一个洞而已。

  甚至是不需要麻烦,学校教师与家长,只需要慕青云借助副会长的权限,找两个信得过的,觉醒了土系异能与切割系异能的同学,修理一下绿化带,填补一下地面,这个件事就算完了。

  除了有限的几个人之外,没有人会知道,更不会惊动学校老师,家长,甚至是教育局。

  没有任何人会受伤,也没有任何人,会有任何的损失。

  这一切都是计算的好好的,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,意外发生了,一个谁也没有想道的人,一个眼睛里绝对容不得一丁点沙子的人,目睹了这一切,这便注定了慕青云的失败。

  不过慕青云,也不是完全没有翻盘的希望,只要慕青云能够打赢夏心焰,顶替夏心焰成为学生会的会长,那么便能够掩盖这件事。

  毕竟在这件事当中,没有人受伤,“没有”什么东西被破坏,校方最多最多,稍微调查一下,然后再将这件事,当做是小孩子的争风吃醋无视掉。

  如此一来,慕青云便能够保住自己的职务,甚至是更进一步,登上学生会会长的位子。

  当然,这一切都是建立在,慕青云能赢的基础上。

  然而慕青云能够打赢,夏心焰吗?至少王策并不看好慕青云,不过事无绝对,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,也说不定呢!